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林洋能源董事长陆永华与冠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分布式光伏电站战略合作协议。在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的政策背景下,双方基于前期良好的合作和信任关系,将共同联手,充分发挥林洋在“智能、节能、新能源”业务方面的优势,创新冠县传统的“能源之都”,力争打造全国光伏第一县。
陆永华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本次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既是林洋新能源深耕中国东部分布式光伏战略部署的成果,也是冠县推进生态城市发展的机遇。
冠县县委书记牟桂禄表示,非常欢迎林洋集团到冠县投资,更代表冠县人民感谢林洋在冠县光伏扶贫工作中的贡献。全县正努力打造全国光伏第一县,结合林洋公共事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电站优势,打造分布式光伏冠县模式,并向全山东和全国推广。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双方将紧密合作共同完成以下目标:
第一,继续加大投资,利用林洋集团在光伏领域及农业领域的各项优势,规划新建100MWp高效农光互补光伏项目+3000户光伏扶贫项目。
第二,利用冠县辖区内所有公共事业机构屋顶资源(预估规模为50MWp),建设分布式公共屋顶光伏项目,打造“冠县分布式公共事业屋顶电站”模式,并向整个山东乃至全国推广。
第三,结合冠县辖区18乡、近100万人口的实际情况,布局N型高效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三年内完成8万套的户用屋顶光伏发电,提高辖区内绿色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增加农户收入。
据了解,此前林洋能源已在山东投资建设多个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目前山东是林洋分布式光伏电站战略布局区域之一。已并网电站包括:冠县万善70MW高效农业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多座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村级扶贫光伏电站等。
公司表示,本次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对国家使用绿色能源的号召的积极响应。林洋将基于GW级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营经验,利用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分布式公共事业屋顶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电站项目,着力打造“冠县美好环境+光伏扶贫模式”,扶持地方贫困人口脱贫,带动贫困人口致富奔小康做出贡献。